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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养老保险关系科办事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6-07 11:59:03

一、办理增加、减少人员手续

(一)增员手续:企业填写增员表《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职工申报表》一式四份,盖单位公章。人数多的建议网络申报(建筑企业增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减员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退休、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劳动岗位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支付、在职职工死亡减员。企业填写减员表《参保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减员申报表》一式四份,盖单位公章。人员全减或法人减员的参保单位,应先到四楼工伤生育科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结算表》,再办理减员手续。人数多的建议网络申报。

二、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请到各区属地方税务局办理登记手续,参保企业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表格内容要求完整,如开户银行、帐号、参保日期等)、《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其它材料根据地税局要求提供。参保资料由各区属地税局报送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从接到税务部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办结(表格由各区属地税局提供)。

三、办理项目变更手续

(一)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单位地址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登记项目变更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一份。

(二)变更银行名称和帐号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登记项目变更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帐号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缴纳社保税单复印件各一份。

四、办理企业注销需要提供材料

(一)提供《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原件到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由各区属地税局提供给单位);

(二)提供《参保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减员申报表》一式四份,工伤生育科的《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结算表》和欠款补缴的发票或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

补缴对象:(一)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后以灵活就业身份首次参保的,提供个人工作档案、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二)企业新参保职工在参保时办理补缴连续工龄手续,提供劳动合同书、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财务凭证原件、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三)97年底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提供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工作档案、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具体情况详见补缴窗口办事指南)。

备注:所有参保企业可通过申请“优证通”或“登入宝”进行网络申报办理增员、减员手续。

六、合同工补缴

办理合同工补缴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全部由参保单位提供,且目前已参保并缴费。

(一)补缴期间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补缴年限的第一个月财务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补缴期间每年上半年其中一个月和下半年其中一个月的财务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单位证明、单位公示及本人申请补缴报告(样本格式在社保大厅等候区桌面上);

(五)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政策性补缴表一式四份;

(七)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除外)。

七、中断补缴

由于个人原因中断缴费,或失业期间中断缴费的,不予以补缴,不计算缴费年限。2008年1月以后中断补缴由新参保企业直接向地税机关申报,无须到社保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八、工龄补缴

(一)提供个人工作原始档案原件;

(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四)政策性补缴表一式四份。

九、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业主补缴

(一)企业法人补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营业执照的提供工商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政策性补缴表一式四份、企业法人申请补缴报告(样本格式在社保大厅等候区桌面上);

(二)个体工商户业主补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营业执照的提供工商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政策性补缴表一式四份、个体工商户业主申请补缴报告(样本格式在社保大厅等候区桌面上)。

十、97年底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职工办理补缴:

(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二)个人工作档案原件;

(三)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政策性补缴表一式四份。

十一、政策性补缴表格在窗口领取、月补缴标准401元。

十二、补缴手续办妥后到复核科预录。

十三、办理补缴时间:每月1日-25日(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十四、申请注销企业在所属地税机关办理完社保注销以后应提供以下材料到窗口办理注销社保登记手续:

(一)被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通知复印件(或地税机关批准注销、解散、迁移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原件(地税机关办结社保注销后开具);

(三)工伤、生育保险注销登记结算表原件(表格由工伤、生育科提供);

(四)《参保单位养老工伤生育减员申报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表格由养老关系科提供)。

备注:2007年以前有缴费未做个人账户分解的单位先到个账科办理2007年以前个账分解手续。

十五、注销流程:

(一)申请注销单位先前往工伤生育科进行工伤、生育保险注销结算,有欠费的单位应先缴清费用;

(二)填写《参保单位养老工伤生育减员申报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往养老关系科办理单位全员减员;

(三)携带工伤、生育保险注销登记结算表前往所属地税机关办理社保注销后,携带上述四样材料往养老关系科办理注销社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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