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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证

来源:互联网 2023-09-28 07:28:04

办事项目: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摩的处罚)

监督电话:0794-8252637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办事地点:市办事大厅交通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收费标准:无证经营行为较轻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未取得出租车许可证未取得出租车客运证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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