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
抚顺热门资讯 > 抚顺社保资讯 > 抚顺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抚顺市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8-02 17:4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即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办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温馨提示: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关键词:抚顺市工伤保险抚顺工伤保险认定材料抚顺市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上一条:抚顺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下一条:抚顺市无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有工伤保险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