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
抚顺热门资讯 > 抚顺社保资讯 > 抚顺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抚顺市工伤认定时间限制(单位+个人)

来源:互联网 2023-09-19 03:13:04

单位进行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个人进行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关键词:抚顺市工伤保险抚顺工伤保险认定时限抚顺市工伤认定时间限制(单位+个人)
上一条:抚顺市生育费用必须提供出生证明吗? 下一条:抚顺市生育保险的缴费保险是多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