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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11-17 04:53:07

发放比例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

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

失业保险金必须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领基本要求

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温馨提示

自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申领标准

截止到7月,抚顺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金标准为1529.5元/月;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金标准为144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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