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
佛山热门资讯 > 佛山户籍资讯 > 佛山入户办事指南 > 正文

佛山市常住非本市户籍人员市外迁移入户办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2-12 19:22:03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户:

1、连续在我市居住5年或以上;

2、连续在我市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或以上;

3、连续在我市居住2年或以上、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或以上和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连续在我市经商7年以上;

5、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备注:

1、审批条件中的“固定居住地”是指:

(1)属自己或父母产权的房屋;

(2)属工作单位房产,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3)长期租住的政府公共廉租房。

2、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规定,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佛山常住非佛山户籍入户办理条件佛山市常住非本市户籍人员市外迁移入户办理条件
上一条:2017佛山禅城先落户后就业人员入户办理指南 下一条:佛山禅城区购房入户在哪办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