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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中心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一、须提交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母婴出院结帐单、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
(一)新生儿姓名须使用规范字,不能使用繁体字、简化字(目前参考资料:《新华字典》第十版,没有括号的字)。
(二)新生儿姓名、母亲信息、父亲信息、家庭地址栏由新生儿母亲填写并签名,领证人栏由领证人填写并签名,并按要求粘贴《登记表》背面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领证人不是母亲本人,须提交《委托书》。
(三)新生儿父母“年龄”栏按照新生儿出生时足龄填写;“家庭地址”栏应填父亲或母亲一方户籍地址。
三、注意事项
(一)新生儿姓名请慎重考虑,《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得更改。
(二)《出生医学证明》不得私自涂改、剪切、否则证件作废无效。
(三)《出生医学证明》是小孩合法的身份标识,是小孩入户、入学、迁户、出国等必要证明,请妥善保管。
四、办证时间及咨询电话
逢星期二和星期五两天办理(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电话:0757-82778218或82778215。
五、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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