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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出租车驾驶员违章记录情况

来源:互联网 2023-08-07 21:27:03

持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应当记入《服务资格证》“违章记录”栏内:

(一)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二)不按规定摆放《服务资格证》,亮牌服务的;

(三)不接受交通执法人员管理的;

(四) 无故拒载、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的;

(五) 将乘客遗失物品据为己有的;

(六) 不按规定收费,直接或变相多收费的;

(七) 在服务中刁难、漫骂乘客的;

(八) 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赔偿额达5000元以上)的;

(九) 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查实的违章行为的;

(十)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章行为记录在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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