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年龄统一执行国家政策,即年满 60 周岁的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办理材料。
注:若与当地社保局提供的材料有出入,请以当地社保局提供的材料清单为准。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当地社保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三)办结: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为28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注:具体基础养老金按当地政策实行。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
1.基础养老金:
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另:鄂尔多斯市月人均养老金为2696元/月。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