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凡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我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应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单位职工: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城乡居民: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单位职工:
未参保: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单位批准成立文件、法人身份证、近三个月工作表和财务报表等原件、复印件两份。
2、表格:《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协管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申报。
已参保:
1、携带单位与职工签署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2、《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申报表》;
另:新参保人员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需同时下载新增人员报盘,严格按填表说明填报,同时需填写《批量制卡数据导入》模板,用U盘报送。
城乡居民:符合条件人员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单位职工:参保单位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1.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477-8380744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哈巴格希街道西北方向约1.22公里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30-17:30
鄂尔多斯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2.城乡居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