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东莞普通话水平测试4月9日开始报名
服务名称: 更改出生日期 受理机构: 东莞市局 受理窗口: 户口所在地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辖下派出所)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公民的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确有正当理由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辖下派出所)提出申请。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我市公民 申办资格: 详见服务描述 申报材料: 1、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3、申请人的《出生证》、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干部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办理地址: 户口所在地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辖下派出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收费标准: 免收费 受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22480065 投诉电话: 22480816 流程说明: 更改出生日期由户口所在地分局户政股或虎门分局辖下派出所受理。户政股直接受理的,10个工作日内经调查核实,股长提出意见,报分局主管领导审批;派出所直接受理的,10个工作日内经调查核实,所长提出意见后报当地分局,分局户政股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呈分局主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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