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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家属
户口迁入东莞须知
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户口迁入东莞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已调进并入户东莞的,其家属可随迁落户东莞。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户口迁入东莞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具申请人的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市人才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或人事挂靠的人员由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加具意见),附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干部调入介绍信、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随迁配偶的,需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体格检查表》以及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随迁子女的,需附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用A4纸复印)备齐后,送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政府东楼六楼,联系电话:22836690)受理审核。
相关表格:
1、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户口迁入东莞情况登记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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