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东莞热门资讯 > 东莞公积金资讯 > 东莞公积金常见问题 > 正文

东莞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

来源:互联网 2023-04-02 00:52:03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注销

(一)办理条件:

1、《缴存办法》第九条规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汇缴人数与封存人数为零才能办理此业务。

(二)所需材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四)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办理方式:

银行柜台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备注:

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

1、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3、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八)相关表格下载: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

关键词:东莞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
上一条:2022东莞公积租房提取公众号怎么办理? 下一条:东莞住房公积金其他特殊情况提取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