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增设电梯提取办理指南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向个人支付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划分为十一个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点击查看)
四、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或4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注: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规标准缴付的部分,需计入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劳务报酬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的,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稿酬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
(八)财产租赁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适应20%的税率,但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十)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
五、征收管理
(一)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收方式。
(二)纳税地点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当地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广东省税务局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