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东莞普通话水平测试4月9日开始报名
申请人才入户实物配租的,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主动向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取消承租人保障资格,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收回住房:
1、租赁期满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
2、提出续租申请,但在租赁期满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家庭人口组成、收入、资产及自有房产等续租材料的;
3、隐瞒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等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4、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其他情形。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