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东莞热门资讯 > 东莞社保资讯 > 东莞社保政策 > 正文

东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最新缴费基数+单位费率+个人费率)

来源:互联网 2023-06-22 08:36:05

根据最新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政策:

从2014年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一)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社保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市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二)费率

1.单位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0.5%调整为1.5%。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4年下半年暂缓执行费率调整政策,继续维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从2015年1月起设置两年过渡期,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直至单位费率为1.5%,即从2015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从2016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

2.个人费率。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维持0.5%不变。

相关阅读:

东莞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指南

东莞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考样版)

2014东莞最新失业保险金标准

旧条例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关键词:东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最新缴费基数+单位费率+个人费率)
上一条:2019东莞积分入学征求意见稿(全文) 下一条:东莞参保人定点医院产前检查如何现场结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