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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居住证现场办理注意事项(汇总)
1.广东省居住证在全省(深圳除外)通用,流动人口不能同时在两个城市办理居住证,持有效居住证在广东省内(深圳除外)地址有变更情况,都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如要将居住证擦写更改为东莞地址,须在东莞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以上,才可擦写变更。
2.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4.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5.在“二标四实”、“莞e申报”系统登记满半年(以最早登记的时间计算)为由申领的,只能在窗口办理,以“二标四实”、“莞e申报”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为准。“二标四实”、“莞e申报”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与群众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或者群众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为非标准地址的,须核实后办理。
6.成功申领“粤居码”满半年。可以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办理,也可以在窗口办理。
7.未成年小孩可以父母居住地申请办理,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