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增设电梯提取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一次,新的基数核定后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具体可以咨询单位人员。
根据《缴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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