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东莞普通话水平测试4月9日开始报名
日前,东莞市教育局召集部分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分别进行座谈。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双减”文件精神,传达《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坚决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东莞市教育局对标《意见》提出的九个“严禁”、十五个“不得”等要求,具体如下:
九个“严禁”
1.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2.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3.严禁培训机构资本化运作。
4.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5.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6.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7.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8.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9.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