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东莞普通话水平测试4月9日开始报名
一、申请资格
申请人才入户的计划生育基本条件为: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收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二、证明资料
(一)申请人未婚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
2、本人填写签名的《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附件2)。
(二)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结婚证(或离婚证、判决书、协议书)。
2、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夫妻双方为同一乡镇(街道)的,只需出具一份户籍地计生证明;对原已提交过户籍地计生证明的,则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夫妻双方填写签名的《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附件2)。
(三)申请积分制入户的,已上环的,可提交上环证明或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半年内的查环查孕证明申请加分;已结扎的,可提交结扎证明申请加分。
三、审核程序
(一)条件准入类、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人到入户地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入户地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附件2)加具意见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积分制入户。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到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移交的申请人计生证明材料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
附件:1、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
2、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
2016东莞积分制人才入户积分资料及积分标准
2016年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申办指引
2016年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申办指引
【2016年入户】《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2016年入户】《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2016年入户】《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2016年入户】《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