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东莞普通话水平测试4月9日开始报名
受理时间:2021年8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条件
(一)博士、硕士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学历;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申请人入职时间以在该单位参保时间为准;
3. 2019年1月1日后引进高新区(引进时间以首次在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时间为准);
4.人事档案在东莞市(境外人才除外)。
(二)本科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入职申报单位时须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日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申请人入职时间以毕业后开始在该单位参保时间为准;
3. 2019年1月1日后引进高新区(引进时间以首次在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
备注:
1.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本科学历者只可选择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与本补贴其中之一进行申请(包含“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本科毕业生)。
2.硕士、博士学历者可以同时申请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与本补贴,需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核减。
3.已享受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包括安家补贴)的人才,不可重复申领本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