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东莞热门资讯 > 东莞公积金资讯 > 东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2022年8月东莞公租房房源供给情况

来源:互联网 2023-05-28 19:30:03

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了2022年8月政府投资公租房房源,更新了雅园新村、绿荷居、松湖幸福花园等一批公租房房源。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即48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新入户人员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点击放大)

关键词:东莞公租房8月房源东莞公租房供给情况2022年8月东莞公租房房源供给情况
上一条:2013年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及明确下限 下一条:2020东莞公积金贷款提取调整一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