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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

来源:互联网 2023-05-06 16:54:03

本市户籍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申请材料1、 其家属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2、 死者和家属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 失业保险待遇卡4、 死亡证明和殡仪馆发票原件5、 填写《失业人员死亡待遇申报表》6、 死者有供养直系亲属在校读书且满16周岁以上的(含16周岁),需提供在校读中学或者大学的证明材料。办事程序1、参保人向最后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提交材料;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相关表格下载《失业人员死亡待遇申报表》业务类别东莞市户籍失业者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温馨提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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