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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网约车退出经营情形汇总

来源:互联网 2022-12-27 10:40:03

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九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再经营网约车: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届满的;

(二)车辆所有人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届满前申请退出网约车经营的;

(三)车辆所有人为企业,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

(四)车辆所有人为个人,该个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网约车车辆退出经营,或者行驶里程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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