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大连热门资讯 > 大连户籍资讯 > 大连人才引进 > 正文

瓦房店市人才公寓办理手续

来源:互联网 2023-10-10 02:29:03

瓦房店市人才公寓办理手续

(一)受理、审核、初审。瓦房店市人社局常年受理人才公寓入住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的受理及初审,对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后上报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填写《人才公寓租赁住房意见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到瓦房店市人社局。

申请材料:

1.《瓦房店市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申请人用工合同;

5.申请人在瓦房店市的住房情况证明(不动产登记处查实为准);

6.审核单位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终审、公示。瓦房店市人社局负责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的终审工作,对终审通过的申请,在瓦房店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通过的申请人予以资格登记,并列入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分配计划。

信息公示和退出管理

(一)每次有新增人才公寓时,根据当年的各种实际情况,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人才公寓的房源、面积、价格、入住人员数量等进行初步议定后,公布入住人才的租赁信息。

(二)申请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退出住房,并一次性结清房屋租金、水、电、煤气、采暖费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申请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

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2.租赁期内,申请人连续三个月不在瓦房店市区内工作的;

3.申请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关键词:瓦房店人才公寓办理手续瓦房店人才公寓办理材料瓦房店市人才公寓办理手续
上一条:甘井子区第四季度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公示 下一条:中国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全球招聘专家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