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大连热门资讯 > 大连户籍资讯 > 大连人才引进 > 正文

中山区开展第三季度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

来源:互联网 2022-11-05 06:47:02

关于开展中山区第三季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第三季度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经中山区资格认定通过,申请租房补贴且现工作单位仍在中山区的高校毕业生;

(二)经大连市其他区资格认定通过,申请租房补贴且工作单位已于6月30日前转入中山区的高校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或上一季度复核)时所在单位保持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需提交7月—9月的社保缴费明细1份。

注:如初次认定(或上一季度复核)时提交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请同时提供已续签的劳动合同书。请将社保缴费明细和续签的劳动合同书扫描PDF版本,重命名为“序号+姓名+三季度住房补贴资格复核材料+联系电话”于10月31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二)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或上一季度复核)时所在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市中山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1份;

2、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机关单位在编人员需单位提供工作满一年证明);

3、7月—9月的社保缴费明细1份;

4、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三)高校毕业生工作单位新转入中山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市中山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2份;

2.《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2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单位提供工作满一年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从实际转入月到9月的社保缴费明细2份;

注:(二)(三)情况高校毕业生需到现场提交材料。如社保缴费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需实际工作单位出具代缴协议和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大连市中山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请填写电子版并打印,需申请人手写签字。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10月18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行政大厦411房间

咨询电话:0411-82565643,0411-82565600

电子邮箱:

申请批次为的受理邮箱:zhongshanrsj@163.com

申请批次为2019年的受理邮箱:zhongshanrsj1@163.com

附件1:大连市中山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

附件2: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

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月18日

附件

附件1:大连市中山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doc

附件2: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xlsx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中山区开展第三季度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复核中山区开展第三季度高校毕业生租房补中山区开展第三季度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
上一条:2022年长海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公告 下一条:中超大连赛区票务协助志愿者招募公告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