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大连市出现首例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瓦疫总指发〔2022〕48号
鉴于当前大连市疫情严峻复杂形势,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保障全市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来(返)瓦提前报备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瓦房店市域外来(返)瓦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宾馆酒店报备,其中:大连市域内来(返)瓦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及出发地村(社区)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大连市域外来(返)瓦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落实入瓦即检,并在入瓦第三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隐瞒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非货运车管理
大连市域内来(返)瓦车辆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村(社区)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出行证明。上述要求同时满足后,并现场完成落地核酸,信息登记后方可通行。登记信息横传属地落实管控措施。
三、货运车管理
大连市域内来(返)瓦货车(目的地为瓦房店)的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村(社区)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出行证明,并现场完成落地核酸后方可通行;途经瓦房店的货车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现场进行落地核酸。
大连市域外其他地区车辆仍按原政策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特此通告。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