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大连热门资讯 > 大连社保资讯 > 大连社保政策 > 正文

大连慢病检诊一次后还需要继续检诊吗

来源:互联网 2023-02-04 15:28:03

问:大连慢病检诊一次后还需要继续检诊吗?

答:一般不需要。一般只要检诊上慢性病的,就不需要再重新进行检诊,以后都会一直享受慢性病待遇。不过恶性肿瘤十年之后如果有转移复发,需要携带病志重新办理慢性病。

需不需要本人到现场办理?

高血压(Ⅲ级合并症)、糖尿病(并发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以上疾病需要患者本人到现场进行检诊。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肾脏病(CKD)三期及以上、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白塞氏病、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以上疾病携带住院病志材料到曾住过院的大连市内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检诊。

老人行动不便,可以代办吗?

如果既往病志上有体现患者行动不便或长期卧床者,可以家属代办,其余需要现场检诊的病种都需要本人到现场检诊。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大连慢病检诊后还需要继续检诊吗大连慢病检诊一次后还需要继续吗大连慢病检诊一次后还需要继续检诊吗
上一条:大连自己交社保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下一条:大连低保标准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