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大连热门资讯 > 大连公积金资讯 > 大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大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3-22 02:11:03

大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

2.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建房屋作为抵押物。

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9.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实现抵押权。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大连公积金贷款条件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大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上一条:大连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下一条:大连大学生毕业5年内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能超过15倍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