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大连热门资讯 > 大连户籍资讯 > 大连人才引进 > 正文

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2-02 22:00:03

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调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调整为3—12个月。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

文件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

工作待遇: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在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期限,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北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其他区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

申请渠道:区市县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机构

关键词: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上一条:大连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下一条: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春季学期人才招聘启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