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楚雄公积金缴存基数
楚雄州下辖各县:1350元-21175元;
楚雄市:1500元-21175元
楚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根据国家、省、州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有关要求,楚雄州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州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述工资总额的5%,不得超过12%。根据这个要求,楚雄就全州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标准发布通知。
一、缴存基数和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州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楚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21175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述工资总额的5%,不得超过12%。
二、缴存限额
按照州统计局提供的楚雄州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4691元的基数标准计算,楚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2541元,单位及职工个人合计为5082元,从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