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关于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的常识问题
一、领取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1、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辞职的和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这两类人。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12月,但2022年1月1日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也一并纳入享受失业补助金范围。
2022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不符合申领条件。
二、发放标准
1、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最长可以发放6个月。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