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2023-03-10 10:25:57
根据《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灭火器年检规定:
一、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送到有灭火器维修的维修单位对灭火器进行检查,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二、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必须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三、《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四、《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五、《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六、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厂家生产、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必须作废品处理。
灭火器年检维修流程
外观检查--卸压--解体--水压试验--分体进行维修--筒体烘干--组装--充装药剂、氮气--气密试验--出厂检验
灭火器维修检测、灭火器检修检测、维修灭火器(年检)包括:
1.灭火器检测(卸压打开灭火器检测器头、阀门、虹吸管、压力表性能是否正常,并更换损坏的配件);
2.灭火器筒体水压试验,测试灭火器筒体在2.5MP的压力下是否变形报废,检测灭火器筒体是否锈化腐蚀;
3.烘干灭火器筒体;
4.重新灌装灭剂并称重计量,更换变质的灭剂;
5.重新充装驱动气体氮气压;
6.密封器头后做喷射性能检查、气密性能检查;
7.灭火器筒体外部的清洁清洗;
8.贴深圳市消防局认可的 灭火器维修年检合格证标签。
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 年;手提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 年;推车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推车式 1211 灭火器——10 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报废标志应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两字,字体小为 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
为加强灭火器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在时间扑灭初期火灾,减少人员伤亡、物资损失。由各管理处保安队负责。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倒放、雨淋、曝晒、强和接触腐蚀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