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校园招聘
一、办理条件
内地出生子女登记
在我国内地出生的婴儿,出生1个月内,由父母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理流程
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名
盖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派出所对符合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应当场办结的,立即办理;对需要审批的,应当打印《受理户口登记回执单》,交给群众;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应当打印《所需材料通知单》次性书面告知群众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应当打印《不予户口登记告知书》,并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三、内地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父或母或监护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4.随父或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
5.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四、办理时限
1.未满3周岁小孩出生登记当场办结(非婚生育除外) ;
2.非婚生育子女及年满3周岁小孩出生登记,由派出所审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3.派出所在审结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