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校园招聘
以下突发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城市“三无”人员
农村五保对象
城乡孤儿
民政部门建档的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
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一年以上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
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申请程序(申请流程)
申请
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家庭,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会同村(居)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收入核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等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初步确定救助金额,填写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印制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
审核
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过村(居)委会张榜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资金发放
临时救助金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临时救助一般以现金救助为主,必要时也可按现金等价的物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