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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3-16 01:42:03

以下突发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城市“三无”人员

农村五保对象

城乡孤儿

民政部门建档的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

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一年以上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

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申请程序(申请流程)

申请

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家庭,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会同村(居)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收入核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等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初步确定救助金额,填写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印制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

审核

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过村(居)委会张榜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资金发放

临时救助金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临时救助一般以现金救助为主,必要时也可按现金等价的物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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