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文化馆市民文化艺术学校网上报名详细流程
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Q1、2021年我市小学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一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是严格执行小学适龄儿童免试入学规定,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
三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四市建立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Q2、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流程是什么?
5月10-21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5月31日-6月4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
Q3、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年龄为2021年9月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采集时间是2021年5月10日10:00-5月21日16:00。具体采集办法可关注都江堰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i都江堰教育”了解。
Q4、哪些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藏工作的非西藏籍贯干部职工子女,包括进藏在职、离退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股份制企业)、驻藏(武警)、在藏投资注册并实际经营三年以上非公股份制企业进藏工作干部职工(含西藏驻内地办事机构、学校、国有企业)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父母原籍所在地或父母房产所在地就学可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
Q5、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如何办理?
5月31日之前向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转)学申请表》或《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转)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申请人及子女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亲子关系证明(或监护关系证明);3、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在蓉居住和投资(或工作、学习)相关证明材料等(转学须于每学年末前10日内提交申请)。
Q6、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如何办理?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烈士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于5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入学。
Q7、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如何办理?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符合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坚持“划片入学”原则,确保“应进全进”。公办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需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料审核登记。
Q8、镇(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调整对小孩入学有没有影响?
没有影响。今年我市镇(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调整不改变原学校入学片区,原招生入学区域不变。
Q9、如何办理缓学?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Q10、如何就读民办学校?
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都江堰市外户籍适龄儿童愿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分别于6月14-17日、16-17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对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就读公办小学;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小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放弃民办学位后,其公办小学学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021年都江堰市小学入学日程安排表
小升初入学政策解读:
Q1、2021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以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一致的户籍登记地为依据,实行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是坚持免试全覆盖原则。凡小学毕业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小学毕业生就学工作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Q2、小学毕业生如何进行毕业信息采集?
答: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凡在我市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20日至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Q3、回城生如何登记入学?
答:正住户籍在我市,且在成都市以外就读的,需回我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简称“回城生”),应由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上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于5月的工作日内到市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Q4、随迁子女入学如何办理申请?
答: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请或者现场申请为其子女申请入学。
网上申请:可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现场申请:一是已在我市城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其申请人(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内在现就读小学申请并交验相关材料;已在我市非城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其申请人(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内在申请人居住就业所在镇(街道)初中学校或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并交验相关材料。二是没有在我市就读小学,且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需到我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申请人(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内带上相关材料到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窗口现场申请并交验相关材料。
Q5、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一是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根据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情况和初中学校学位计划,于7月1日前公布城区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的划片范围,开展录取工作,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是农村镇(街道)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农村镇(街道)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本镇(街道)初中学校,或经布局调整后指定的初中学校。于7月1日前开展录取工作,发放《入学通知书》。
Q6、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招生范围主要面向都江堰市和都江堰市以外的成都市区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7月5日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如果小学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则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如果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按户籍划片就近入学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放弃民办学位后,其公办初中学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Q7、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
不一致,如何安排入学?
答: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原则上在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Q8、特殊群体入学有相关政策吗?
答:一是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烈士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办理相应手续入学。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管理人员子女,需要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省、成都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入学。
三是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需要在我市就学的,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2〕13号)执行。
四是集体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我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是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我市就学,由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六是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就学。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Q9、小学毕业生因身体原因可以延缓入学吗?
答: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初中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Q10、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有什么工作要求?
答:一是严禁提前招生。5月1日前,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公办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二是严禁选拔学生。严禁学校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或变相“掐尖”选拔学生。严禁学校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
三是严格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
四是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预录学生。
五是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
六是严格均衡分班。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特色班等。
七是加强督导监管。严禁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Q11、小升初日程是怎么安排的?
答:2021年都江堰市小升初日程安排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