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1、利率下调后,每月可少还多少钱呢?
答:利率下调后,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0%,5年以上为3.10%。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0万元、25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5753.15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94.64元。
2、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首套住房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了,利率可以下调吗?
答: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您的贷款已经放款了,如果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
这里的期限是指的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12月还款日之后到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
3、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没放款,但是已经短信通知在审核中了,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呢?需要我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如果您的贷款申请是购买首套住房,10月1日之前没有放款,在实际放款时都会自动按照下调后的贷款利率重新计算月最低还款额。如果签署的借款合同已经确定了贷款利率,按照借款合同中关于利率的约定,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合同无需重新签订,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4、如何知道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是什么利率呢?
答:您的贷款发放后,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查询实际合同执行利率和最低月还款额。
5、利率下调对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影响吗?
答:按照《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5号)的规定,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效期是到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支持的借款人在此期间的应还款本金和利息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偿还。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