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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最新缴费标准如下↓↓↓
2022年1月起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特别提示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特别提示
1.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规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核定。
3. 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2022年1月起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
特别提示
1. 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 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待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3. 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4.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2021年具体缴费标准↓↓↓(目前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暂未发布)
2021年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单位
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缴费基数
下限(元)
月工资收入介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
缴费基数
上限(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
8%
3416
实际工资收入
18630
失业保险
0.6%
0.4%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18630
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
无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18630
基本医疗保险
7.5%(含0.6%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18630
生育保险
0.8%
无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18630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
合计(元)
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元)
缴费金额(元)
55%
683.2
471.96
(442.15+29.81)
1155.16
60%
745.2
1217.16
80%
993.6
1465.56
100%
1242
1713.96
150%
1863
2334.96
200%
2484
2955.96
250%
3105
3576.96
300%
3726
41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