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成都热门资讯 > 成都户籍资讯 > 成都人才引进 > 正文

四川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资助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2-10-19 09:33:03

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也叫做:

人才引进入户认证(适用于非应届毕业生及出国进修回国人员)

用途:

人才入户、学历(职称)入户、国企入户、领取联系函

办理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就业并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可直接通过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入户事宜。

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62811133,可直接登录www.rc114.com查询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二:实际案例:

在武侯区工作,工作单位在武侯区注册纳税并且与工作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档案存放在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可出具调档函将档案调至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存档。

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审档,档案材料完整无误及入户材料齐全、材料内容真实有效,若符合成都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代办《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入户联系函》。

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6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

咨询电话:028-85057886

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详细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出国进修回国人员无工作要求)。

3.国外进修时间满一年以上(仅针对出国进修回国人员)

注:1、个体经商户雇员不符合入户条件。

2、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出国留学人员可免予办理入户认证,直接前往局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非公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接收人员

出国进修回国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3.本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人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个体经商户户主及企业法人可不提供);

5.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6.《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认证申请表》(在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入户申请后,由系统生成打印)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护照原件及其个人信息页、留学国家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4.本人《出国进修回国人员入户申请表》(在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入户申请后,由系统生成打印)1份。

注:

1.由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拟入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委托书请直接由拟入户人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认证”意见并签名。

2.《劳动合同》因故不能提供者,可提供单位缴费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由第三方机构购买社保的,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包含不能提供劳动合同原因、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及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社保的情况说明),《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缴费记录至少缴至为业务办理之时上一月。

首次办理的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单位到市人才中心进行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才可办理业务。

备案材料为:

(1)加章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能证明单位性质为市属国有企业(或已改制,非国企)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介绍XX同志为单位专人到市人才中心接洽办理入户认证相关事宜);

(4)单位专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 工作单位为部(省)属国有单位办理入户咨询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2.首次办理的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单位单位到市人才中心进行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才可办理业务。

备案材料为:

(1)加章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能证明单位性质为市属国有企业(或已改制,非国企)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介绍XX同志为单位专人到市人才中心接洽办理入户认证相关事宜);

(4)单位专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入户联系函后,应及时持联系函及机关要求的其他入户材料至成都市(或个人房产所在区域)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局办证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成都市和各区(市)县办证中心联系方式》)。

4.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申请人(经办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移交机关处理。

5.业务申办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进入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下端 “意见咨询”栏留言,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也可拨打各级业务受理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6.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无须申请入户认证,可以直接到局申请入户。

常见问题解答:

1.工作地点在成都,但就业单位仅在成都市内设了办事点而未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要求办理联系函:

不符合成都市入户要求,不能办理。

2.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固定住所,要求随迁配偶或子女:

不符合政策要求,无法办理配偶、子女的随迁。

3.本人或直系亲属已在成都市内购房并收房,要求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按政策规定,户口应迁至已购房产处(对拟落户房产面积无要求,交房即可落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需调查的办理时限:将延长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直接通过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s.rc114.com)进行网上业务申请,系统带有业务指引提示(不办理也可获得引导)

办理地点:人才中心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成都市各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局办证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成都市和各区(市)县办证中心联系方式》。

成都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28-62810217

发送“户口”还可以查询人才落户等各种落户方式的资格以及网上预约办理落户业务!

关键词:成都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成都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攻略2022年成都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办理指南
上一条:四川首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启动(附招聘详情) 下一条:成都彭州昌建星悦城四期买房摇号指南(房价+摇号+选房)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