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成都公积金缴存金额受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等影响,因此缴存金额可能不一样,具体如下:
缴存基数
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21〕 7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因此:
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第三条中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下限为以下标准: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70元。
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5%~12%之间(取整数)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元以下见角进元)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元以下见角进元)
因此如果工资是以1970来计算,单位缴存比例是5%,那么
个人月缴存额=1970×5%=98.5元
那么单位+个人的金额就是1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