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最新消息:9月13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贷款额度
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为40 万元,双职工或双职工以上贷款额度之和最高为 70万元。
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每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
1.“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的取值方式:
如缴存职工未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如缴存职工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2.“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取值方式:缴存职工最近一次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自 1 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 2、3、 4……。
3.“存贷系数”的取值方式: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
(二)缴存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 个月(含)以上,其在建制单位缴存前参与了灵活就业缴存且合并接续缴存时间不少于 12个月的,按建制单位缴存、灵活就业缴存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再加总;合并接续缴存时间少于 12 个月的,只按建制单位缴存计算贷款额度。
(三)将每笔贷款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相加后,即可得出该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 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缴存余额+ 共同借款人缴存余额)× 缴存时间系数×20倍;单职工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缴存余额× 缴存时间系数×20 倍。
1、申请贷款时,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的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部门的认定为准。
2、申请贷款时,根据连续正常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
连续正常
缴存时间
缴存时
间系数
备注:
1、符合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2、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
3、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相应缴存时间的缴存明细。
小于12个月
0.5
12个月
至24个月
0.9
24个月以上
1
(三)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具体比例根据执行首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再交易房楼龄、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