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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低限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2023-12-14 23:24:02

经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33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96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93元/月。

本标准从7月起执行。

各市(州)政府据此调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起,四川已连续8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年均增长9%、14%。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省级财政保持困难群众救助投入力度只增不减,以高度的责任担当让全省500万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文章来源,链接https://mzt.sc.gov.cn/scmzt/qitazhengce//9/18/a3a21b9fa9bf4f9c88d19e339283b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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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2023下半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 下一条:没有在成都本地读书的大学生参保也是按照500多的价格参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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