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文化馆市民文化艺术学校网上报名详细流程
8月4日,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为加强四川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将从四川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创新平台等发展需要出发,设立首批4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从即日起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各行业各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据悉,“天府学者”特聘专家,每个岗位将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是根据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面向省内外特别是重点从省外柔性引进,并受聘于我省批准设置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设岗数量
首批拟设置4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
设岗范围
设岗单位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
选聘方式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岗位设置和人选选聘同步开展的方式。为提高岗位设置与“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匹配度,拟设岗引才单位应提前与拟聘专家达成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选聘条件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面向省内外,特别是重点从省外柔性引进。同一申报人每批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期为3年。
支持政策
按照“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在聘期内,省财政给予每个岗位2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科研平台建设、课题(项目)研究、学术技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团队人才培养等。入选者还将纳入“天府英才卡”A卡服务对象范围,享受政务、金融、科研、安居、医疗、交通、参观等方面服务。
推荐名额
为确保工作质量,本次选聘工作采取限额推荐。成都市推荐不超过8名,其他各市州不超过4名。各高等学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省属企业及中央在川单位等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名。在成都市区域内的拟设岗单位(含央属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原则上从省外引进人才。
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发布选聘通知,全面启动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送。拟设岗引才单位广泛动员和物色适合人选,对接提出拟引进人选,按有关规定与其达成合作意向。拟设岗引才单位提出拟聘专家人选,对拟聘专家基本情况、条件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拟设岗单位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或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各市(州)推荐人选应同步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三)评议选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拟设岗位和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选,产生建议名单。
(四)审批命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名单,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聘任引进。经批准的引进人才,设岗引才单位与受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后,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聘书,专家到岗履职。
岗位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计划,为全省本行业本领域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服务;
(二)组织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我省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岗位创新创业团队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本行业本领域在省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负责本岗位创新创业团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带动设岗单位本行业本领域人才梯队建设;
(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引才合作方式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在设岗单位通过规划咨询、项目合作、成果转化、联合研发、技术引进、人才培养等方式,与设岗单位实现人才智力资源共享。
选聘通知全文: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