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成都热门资讯 > 成都户籍资讯 > 成都人才引进 > 正文

成都东部新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4-01-06 20:55:03

成都东部新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一)、优惠面积

A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B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C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D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E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二)购买方式

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若人才放弃购买剩余产权或已购产权,所购共有产权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原价回购。

选择优惠出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选择先租后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选择共有产权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在初次购买时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全份额购买。

(三)租金补贴

人才选择先租后售、共有产权方式的,5年租赁期间,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成都东部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类人才按应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实行租金补贴100%,C类人才按应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实行租金补贴50%,D类人才按应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实行租金补贴25%,其他人才按应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实行租金补贴25%。租金补贴超出应享受优惠政策面积部分不予补贴;如人才选择低于标准面积人才公寓住房,则以实际居住面积实行租金补贴。在租住满一年后,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发放租金补贴。

信息来源: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http://dbxq.chengdu.gov.cn/dbxq/c140666/-06/05/content_297b78fde4bf431ba2b6f9e2969f4a8c.shtml

关键词:成都东部新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成都东部新区人才公寓优惠措施成都东部新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上一条:彭州天樾云宸人才公寓销售流程 下一条:高新区锦悦府人才公寓项目选房有哪些户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