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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提交生育服务证及结婚证

来源:互联网 2023-05-28 09:41:02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各局属单位: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提交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2022年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符合本通知相关情形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和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推动三孩政策,根据全国人大、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家、省医保局关于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有关内容集中清理工作的要求,市医保局就生育保险经办服务优化有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提交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三、有效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印发前,市医保事务中心已根据市医保局专题会精神,取消申领生育保险时须提交生育服务证的要求,并于202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为体现政策一致性,2022年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符合本通知相关情形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关键词:成都生育保险待遇成都生育保险成都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提交生育服务证及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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