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
承德热门资讯 > 承德公积金资讯 > 承德公积金政策 > 正文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

来源:互联网 2023-11-11 00:13:05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建金[]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本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8月27日

关键词:承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承德公积金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
上一条: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联系方式汇总 下一条:承德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