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
常州热门资讯 > 常州交通资讯 > 常州交通政策 > 正文

常州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严管区域汇总

来源:互联网 2022-11-01 00:17:02

1.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自2020年7月1日起,悬挂非本市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不得在城区青洋路、中吴大道、龙江路、河海路、泰山路、黄河路、河海东路围成的区域内和中吴大道(龙江中路至青洋中路段)行驶,违反规定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 悬挂本市临时信息牌(黄牌)的电动两轮车,至2024年4月14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自2020年7月1日起,违反规定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关键词:常州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严管区域常州三四轮车限行常州限行常州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严管区域汇总
上一条:2021年溧阳春运乘车指南(天目湖+焦尾琴公园路线) 下一条:2022年常州中秋国庆重要旅游景点出行攻略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