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2023-04-19 11:46:57
1.《诚信登记承诺函》;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zi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6.企业派驻佛山所有负责人的资格资料(包括:(1)佛山技术负责人:安考证A证或B证,和职称证(职称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就高不就低,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亦可)(2)佛山机构负责人:安考证A证或B证;(3)安全生产负责人:安考证A证或B证或C证。注意:上述负责人如有注册职业资格证、岗位技能证等其他证件,应提供上传。)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作强制规定)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保明细表(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8.企业派驻佛山所有人员的身份证;
9.市外企业驻佛山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签名表;
10.派驻佛山所有负责人的任命书;
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自己的地址还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东身份证原件,房东本人到场办理
必须要安装固定话
办理时间:资料齐全的话10个工作日左右
个人的安证会有公司名字的,这个没办法处理的
社保时间不够3个月,也是没办法的(例如7月办理,需要5.6.7月社保即可)
佛山的没公司,是购买总公司的社保的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登记办理流程常见问题:
1、 固定电话是否一定要安装? 有那种固定电话类似电话形式的可以吗?
答:必须要安装固定电话,用公司名义安装,需要上门报装,
2、 驻佛山的安全生产负责人 可以兼任联系人吗? 还是联系人不可以跟佛山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不一样?
答:联系人可以佛山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担任,对联系人没有要求
3、 承包不分等级的,面积可以30方左右吗
答:30方左右没有问题,只要面积不要过分小就行
4、 社保证明-7月社保是否需要?
答:如果月底了,需要把7月社保加上去,如果是月初,可以提供上个月社保
5、 技术人员签名表(不是注册职业人员就不用盖章吧)
答: 不用
6、 委托书如果是法人办理是否需要委托书?
答:可以不用,但是需要提交法人证明书
7、 任命书,是否全部合并一个表格,内容写清楚任命什么人做什么事情?
答:可以,这个没有要求,写清楚就行
8、 企业派驻佛山所有人员的申报月份前3个月社保明细表 上传资料附件,是否写着上传驻佛山的,就不用上传总公司的吗?
答:是的,上传佛山的就行,不用上传总公司的。
佛山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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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好后 的截图.jpg
1、先在佛山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点击省统一认证平台账号入入口,如果之前没有注册过,就先注册账号密码先
2、注册好账号密码后,登记进去点击建筑类资质,然后需要等120秒,
3、然后按流程把企业的信息,人员信息,还有联系电话等信息输入进去,把佛山人员信息输入,一般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成立日期,注册所在省,注册资本,注册所在县,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姓名,联系邮箱,联系人2姓名,联系人办公电话,企业营业地址 一般需要这些资料
同时还还需要上传一下资料:
4、《诚信登记承诺函》(可在上方打印此申请表)
5、企业营业执照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8、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
9、驻佛山所有负责人任命书。
10、企业派驻佛山所有人员的申报月份前3个月社保明细表(以本公司或名下分公司的名义缴纳,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明细表应包含以下信息: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11、提供上传企业派驻佛山所有人员的身份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取消我厅原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工作。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的管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要求,现就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承揽业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日起,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要求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办理进入当地的备案手续,企业和人员的相关信息可登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查询。
二、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的日常动态监管。对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与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揽业务,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将不良行为信息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2023年佛山诚信手册入库-新通知
各有关企业:
备案好后 的截图.jpg 为实现新旧诚信管理平台间有关数据的安全迁移以及新诚信管理平台相关功能的优化完善,确保新旧诚信管理平台顺利衔接,过渡期间,设定新诚信管理平台试运行期,试运行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试运行期间,新平台将对所有建筑企业,开放企业及人员信息补录功能;并对已按要求取得诚信登记且完成信息补充更新手续的建筑企业,开放诚信加分申报功能。各企业可按新办法规定,在新平台申报录入相关加分事项(限仍在加分有效期内的),经审核通过后,相应的加分分值将在新平台中予以记录。
试运行期间,新平台不对企业进行诚信评级,企业诚信分值、等级不生效,排名机制不启用。
2023年1月1日起,试运行结束。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所有建筑企业在新平台的诚信分值正式启用并生效,建筑企业在新平台的诚信分值为(初始基准分值100分+试运行期间审核通过的诚信加分值)。
建筑企业的诚信等级将根据其在新平台的诚信分值及排名进行确定(按照新办法附件6标准执行)。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详情,可自行查阅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新办法实施及新旧诚信平台过渡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外省企业到深圳企业诚信申报流程/诚信手册
1、诚信企业备案 .2、施工企业房建诚信评价3、建筑企业诚信登记备案
进奥办理备案的外省公司需在省里平台上申请办理进奥办理备案蓝V账号, 第二步登陆公司管理系统,补全公司基本信息,并提交有关要求里的资料;要按照规定文件格式提交以免造成填写品质 第三步:按照要求填写提交结束后并汇报省里,进行。第四步:开始进入申请流程审理一受理待递交一省里核查一审核一受理(公司即可到基本建设行政服务中心领到进粤备案证书)。 外地进粤公司应填信内容务必真实可信,一且发现信息内容虚假,不予以备案公示公告。信息内容产生变化,请尽快申请变更。外地进粤企业应严格执行 国家及广东销售市场新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广东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管控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粤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外进粤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人员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进粤企业”),包括规划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业、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进粤诚信备案.png本办法所称企业人员主要指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砖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四条 我省对进粤企业和人员实行信息备案制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进粤企业和人员的信息统一备案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进粤企业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 进粤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应当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第六条 进粤企业可以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设立驻粤分支机构。设立多家分支机构的,应当确定其中的一家分支机构作为总负责机构。(一)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填报后打印件);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四)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六)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委托进粤负责人的书面委托书,进粤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