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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2023届公费师范生简章:
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进优秀教师,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和《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长教发〔2019〕6号)的有关精神,现将雨花区公开招聘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⑵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⑶具有相应层次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和英语、音乐、幼儿园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招聘范围
国家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的湖南籍本科公费师范生。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50名,具体聘用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师大公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引进公费师范生不设开考比例。若有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报请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剂。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22年11月4日在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微发布公告。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见公告底部二维码)。
时间2022年11月5日00:00时-11月8日23:59,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考核的(仅限疫情原因),需提供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前报备。
3.考核:
(1)时间与地点:2022年11月19日(周六)09:00-11:00(宣讲、面谈)
14:00-17:00(试教、签约)
(2)地点:待定
(3)流程安排:
①集中宣讲
②资格审查。聘用单位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所需材料:A.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C.《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套,毕业学校盖好章);D.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原件、复印件;E.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③考核(面谈和试教)
面谈。面谈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思想。考查考生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运用能力等。
试教。通过面谈的人员进入试教环节,试教内容为对应层次及学科教材内容,40分钟备课,8分钟无生授课。试教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试教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考核,经审核通过后,实行与现场考核环节和要求同步的线上考核(详情另行通知)。
④签约。组织现场确定对象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线上考核达成签约意向的,必须于一周内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快递到指定地点进行签约。
4.体检:已签约的人员进入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6.公示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层次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五、管理和待遇
1.本次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一律列入雨花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2.本次引进的公费师范生6年内不得调离雨花区教育系统。
六、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各位考生按照长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七、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5880212
八、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监审科:0731-85881493
报名二维码: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师大公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