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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 公 告:
根据市人才发展集团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和驻衡国省企业正式人员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到市人才发展集团。
一、调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三)坚持协同监督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原则;
(五)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调配职位及数量
采取“市属企事业单位和驻衡国省企业正式人员内部选调”方式,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到市人才发展集团,包括档案管理岗2人、活动策划岗1人、人力资源岗2人、综合岗1人。
三、岗位资格及条件
(一)档案管理岗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人力资源、档案学相关专业;
3.工作经历:具有1年及以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为中共党员;
4.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活动策划岗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和学历证书;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工作经历:具2年及以上有广告、营销、媒体运营、创意活动策划经验或商业推广活动从业经验;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PPT制作、平面视觉设计能力;具备良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推广活动组织与外事,能独立撰写活动方案;
4.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人力资源岗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和学历证书;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工作经历:具有2年及以上人力资源岗位工作经历,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
(四)综合岗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和学历证书;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工作经历:熟悉各类公文写作,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党建或新闻宣传写作能力,具有人力资源工作经历,熟悉人事、绩效相关工作,了解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
4.年龄:35周岁以下。
同时,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一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技能;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禁止招聘录用
的其他情况。
四、调配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须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准确填写《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4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电子邮箱:HYRCFZJT@163.com。
3.报名材料:
(1)《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公开选调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附件1);
(2)报名登记表需经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
(4)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表彰证书扫描件;
(6)相关任职文件、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报名人员将《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公开选调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整理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和电子证件照一起打包,文件名统一格式“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YRCFZJT@163.com。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集中面谈。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开展集中面谈,直观了解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知识、分析研判、语言表达、文字综合、沟通协调等能力。
(四)确定初步人选。综合报名人选的专业能力、面谈情况和岗位匹配度等,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五)全面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正式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集中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七)体检。经研究确定的正式人选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组织。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并入围初步人选中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体检合格后,市人才发展集团对正式人选名单在衡阳人才集团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按相关规定程序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九)依法聘用。试用结束后,市人才发展集团根据试用情况综合评定,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聘用岗位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统筹安排,按规定程序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聘期为三年。
(十)本方案由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0734-886667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
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公开选调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1)